唐河实施333工程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1-8-18 9:42:34

一是围绕两个共同,突出“三个推进”,促进民族和睦。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事、热心办实事;推进少数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和国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形势,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组的基本设施建设,对全县4个少数民族重点乡镇的12个少数民族村进行分类指导,坚持一村一策,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在申报、分配少数民族扶贫项目、资金时,坚持普惠性,重点向聚居村倾斜,向社会公益事业倾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发挥其联系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清真窗口”建设,服务少数民族学生在校生活。积极帮助少数民族企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二是立足场所建设,突出“三个重抓”,推进宗教和顺。重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在全县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按照省、市统战工作要求,力争实现“五年达标”任务;重抓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在全县全面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针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加强调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宗教渗透;重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场所财务统管的调研,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探索全面建立财务统管路子。
  三是强调自身建设,着力“三个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着力提升宗教团体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团体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制度建设,增强内外和谐程度,提高班子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班子凝聚力,发挥好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着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规范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宗教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我县宗教文化旅游品牌,服务县旅游产业的发展。